从3月1日起,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全面启动监控设备,对动态、静态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实时抓拍。3月6日,长春交警采用指挥中心调度和现场处罚相结合的模式,仅半个小时就在人民大街与明德路交会处抓拍到9起交通违法行为。而3月14日,采用同样的模式,半个小时的时间内,在人民大街与幸福一路交会处仅抓拍到2起交通违法行为。虽然只相隔一个星期,但是说明广大驾驶员守法驾车的意识明显提高。
女子车外抛物被抓拍
10时许,记者来到人民大街与幸福一路交会路口,此时该路口的车流量较大,民警正在路口处指挥着交通。10时15分,一辆奔驰轿车的驾驶员不系安全带,还有车外抛物的交通违法行为,都被监控设备拍下。
路面执勤民警接到指挥中心大厅民警的通知后,示意这辆车的驾驶员将车停在路边,并要求驾驶员下车,民警询问其之前是否扔了一个东西,驾驶员非常惊讶,并惊叹民警有千里眼,民警称监控设备已经拍下了刚刚的一幕,并且发现了其不系安全带的情况,驾驶员解释称自己因为天热没有系安全带,并表示以后一定注意遵守交规,不乱扔杂物了!
最后,依法对这名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其中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罚款50元,车外抛物罚款100元。
捷豹车主打电话被记2分
10时20分,一辆捷豹轿车的驾驶员因开车时打电话被监控设备抓拍到。根据《长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路面执勤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记2分的处罚。
长春交警将持续利用监控设备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继续采用指挥中心调度和现场处罚相结合的模式对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同时提醒广大驾驶员,应自觉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最近我们还是主要针对影响车速的违章行为,比如在开车的时候玩手机,这是我们抓拍的重点内容,还有一些驾驶员在主道上临时停车,只要是禁停路段这都是不允许的,这种也是会影响车流的,对这种不按规定停车的也是抓拍内容。我们的监控设备会实时抓拍,实时上传。”民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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